曾遭劳教迫害 辽宁东港市六旬孙华又被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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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孙华女士被东港市公安局北井子派出所警察,在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和法院陷害,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个月。

孙华今年60多岁,家住丹东市下辖东港市马家店镇双山子村。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法理做人,细心照料瘫痪在床的婆婆,用自己真诚之心,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法轮大法。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孙华在东港市北井子镇集市给民众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她被东港市公安局北井子派出所警察绑架。

当天中午十一点多,北井子派出所警察伙同双山子村大队书记,找到孙华的二大伯哥,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实施非法抄家,抄走孙华的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明慧周刊》等私人物品。孙华在丹东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

一年多后,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月,东港市公安局北井子派出所警察、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和振安区法院人员先后三次到孙华家骚扰,企图搜罗和编造所谓的“证据”加害于她。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孙华被劫持到丹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二十二日,孙华两次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开庭;第二次被非法开庭时,她丈夫在法庭上质问:自己没在家的时候,为什么执法人员在家中无人时抢走大法书等私人物品?随后他被法官强制驱逐出了法庭。

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孙华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开庭,她被非法判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三千元。当时法官问孙华写不写(放弃修炼大法的)材料,写可以少判?孙华拒绝。

曾经被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此前,孙华曾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被东港市公安局北井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初,孙华被东港市公安局与丹东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合谋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非法关押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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